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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師是否有權不讓學生上課?探討教育公平與責任

教師之權責,應以學生之最佳學習為依歸,而非恣意剝奪上課權益。 教育公平的核心在於機會均等,若教師濫用權力,將嚴重損害學生的學習權益,並影響教育品質。 學校應建立明確的規範與機制,確保教師行使權力符合教育倫理,維護學生受教權。 唯有如此,方能促進教育公平,並提升學生學習動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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