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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筆錄完成後,開庭的必要性與可能性探討》

筆錄完成,是否即刻開庭,實有待審慎考量。 單憑筆錄,難以完整呈現當事人及證人全貌,潛在的證據爭議及證詞矛盾,可能在庭審中方能釐清。 更重要的是,庭審能保障當事人陳述權利,並藉由當庭質證,有效提升案件審理的公正性與效率。 因此,即便筆錄已完成,開庭仍具有不可或缺的必要性與可能性。 忽略庭審程序,恐將導致案件審理瑕疵,甚至影響司法公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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