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物車

關閉

購物車內沒有任何商品。

老師是否應具備管教權?探討教育的必要性與界限

教師的管教權,並非絕對的專制,而是基於維護學習秩序與學生安全之必要。 過度管制,恐扼殺學生自主學習與批判思考能力。 因此,管教權的行使應有明確的界限,並考量學生的身心發展,以促進積極且健康的學習環境。 唯有在尊重學生人格的前提下,才能有效引導學生成長,並達成教育的最終目標。 教育的本質在於啟發,而非壓抑。

error: Content is protected 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