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在職涯中,難免遭遇不公待遇。 訴願制度,正是保障權益的重要途徑。 它提供一個合法管道,讓公務員陳述自身主張,爭取應有的權益。 忽略訴願,等同放棄爭取公正待遇的機會,甚至可能導致權益受損。 積極運用訴願機制,是維護自身權益、維護公務員制度公正性的必要之舉。 切勿輕忽,應積極了解相關法規,掌握訴願程序。
行政機關缺乏訴願權,乃基於其職權行使之特性。 訴願制度旨在糾正行政錯誤,若行政機關自身具備訴願權,將導致權力迴圈,難以有效保障人民權益。 此一設計,確保訴願程序獨立運作,避免利益衝突,方能提升行政效率與公正性。 綜上所述,行政機關不應具備訴願權,以維護訴願制度之完整性。